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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德阳罗江法院巡回审理房屋租赁纠纷,实现“验房+调解+履行”三同步

    2025-04-28 21:29:35 来源:西部经济网

    本网讯(夏东洁 高明山 记者 李鹏飞)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东和租户往往各有期望,房东期望租户能够按时尽早缴纳租金,而租户则希望遇到一位通情达理的房东。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常常使得双方不可避免地陷入纠纷。近日,德阳罗江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标的虽小、矛盾较深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消除了彼此之间的误解与矛盾。这场设在出租屋“家门口”的庭审调解,将法律条文与水、电、气账本一同摊开,在烟火气中寻找到了利益的平衡点。

    2024年12月,还在找工作的小美和小丽与房东魏某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小美、小丽共同承租魏某位于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某小区的房屋。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于是小美和小丽向魏某缴纳了押金、一年租金和物业费。在入住10天后,小美和小丽幸运地找到了工作,但因离出租屋太远,遂与房东商量想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其他金额希望予以返还,房东魏某在微信上表示同意。因房东魏某远在江苏,其全权委托自己的妹妹张某对出租屋予以验收,但张某表示“一分都不退!你们违约在先,我们凭什么退钱”,于是双方爆发争执。小美、小丽始终也联系不上魏某,因此双方报警,因公安调解无果,双方不欢而散。小美和小丽将出租屋的钥匙带走,未予退还。2025年4月,原告小美、小丽来诉,要求与被告魏某解除合同,并返还缴纳的租金和押金、物业费。

    承办法官在收到此案后,对卷宗的证据进行了庭前查阅,在和魏某取得联系后,魏某在电话里始终坚持“凭什么她们违约我要退钱”,庭前调解无果。庭审当日,魏某未到庭,但其妹妹张某来到了法院,因无任何授权委托手续,按照法律规定,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进行开庭。

    承办法官并未选择一判了之,而是从多方面进行了考虑,被告魏某确因工作远在江苏,其通过张某出面也是想解决问题,且该案并不复杂,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并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亲自“上门验房”!于是,承办法官一行来到了出租屋内,在查验了房屋没有造成损害后,张某表示“同意退房,但因为她们没退还钥匙也给我们造成了损失”。

    在经开区法务区调解室内,承办法官结合案涉租赁合同,就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也针对原告未退还钥匙给被告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提出了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承办法官和助理、书记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处理纠纷时的不足之处,并最终达成了和解意见,经电话联系,被告魏某通过微信当即向原告小美、小丽退还了租金、押金以及部分物业费共计6000元。原告小美、小丽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巡回审判是拉近群众距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实践。“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这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罗江法院始终坚守的行动指南。罗江法院将继续推动巡回审判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创新以案释法形式,把更多便民、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用心办理每一起民生案件,让公平正义以“触手可及”的方式走进每一个百姓的生活,不断将法治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为深化基层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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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8 21:29:35 来源:西部经济网

    本网讯(夏东洁 高明山 记者 李鹏飞)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房东和租户往往各有期望,房东期望租户能够按时尽早缴纳租金,而租户则希望遇到一位通情达理的房东。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常常使得双方不可避免地陷入纠纷。近日,德阳罗江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标的虽小、矛盾较深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消除了彼此之间的误解与矛盾。这场设在出租屋“家门口”的庭审调解,将法律条文与水、电、气账本一同摊开,在烟火气中寻找到了利益的平衡点。

    2024年12月,还在找工作的小美和小丽与房东魏某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小美、小丽共同承租魏某位于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某小区的房屋。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于是小美和小丽向魏某缴纳了押金、一年租金和物业费。在入住10天后,小美和小丽幸运地找到了工作,但因离出租屋太远,遂与房东商量想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其他金额希望予以返还,房东魏某在微信上表示同意。因房东魏某远在江苏,其全权委托自己的妹妹张某对出租屋予以验收,但张某表示“一分都不退!你们违约在先,我们凭什么退钱”,于是双方爆发争执。小美、小丽始终也联系不上魏某,因此双方报警,因公安调解无果,双方不欢而散。小美和小丽将出租屋的钥匙带走,未予退还。2025年4月,原告小美、小丽来诉,要求与被告魏某解除合同,并返还缴纳的租金和押金、物业费。

    承办法官在收到此案后,对卷宗的证据进行了庭前查阅,在和魏某取得联系后,魏某在电话里始终坚持“凭什么她们违约我要退钱”,庭前调解无果。庭审当日,魏某未到庭,但其妹妹张某来到了法院,因无任何授权委托手续,按照法律规定,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进行开庭。

    承办法官并未选择一判了之,而是从多方面进行了考虑,被告魏某确因工作远在江苏,其通过张某出面也是想解决问题,且该案并不复杂,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并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亲自“上门验房”!于是,承办法官一行来到了出租屋内,在查验了房屋没有造成损害后,张某表示“同意退房,但因为她们没退还钥匙也给我们造成了损失”。

    在经开区法务区调解室内,承办法官结合案涉租赁合同,就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也针对原告未退还钥匙给被告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提出了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承办法官和助理、书记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处理纠纷时的不足之处,并最终达成了和解意见,经电话联系,被告魏某通过微信当即向原告小美、小丽退还了租金、押金以及部分物业费共计6000元。原告小美、小丽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巡回审判是拉近群众距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实践。“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这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罗江法院始终坚守的行动指南。罗江法院将继续推动巡回审判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创新以案释法形式,把更多便民、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用心办理每一起民生案件,让公平正义以“触手可及”的方式走进每一个百姓的生活,不断将法治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为深化基层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