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15:07:07
本报记者 吴文俊
“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给建工企业带来了活力,也推动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良性发展!非常感谢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贵阳中院和南明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上门与我们座谈,倾听我们的心声、理解我们的困难、解决我们的问题!”贵州建工集团负责人说道。
近日,贵州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佘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一起,率三级法院联合调研小组,急企业之所需,与省建工企业代表就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中,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问题和希望法院能予解决的困难展开探讨、进行座谈,引导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时,如果原告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大量流动资金,可能给被告公司造成资金断裂等风险,法院能否酌情考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须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结算依据,但发包人久拖不决未开展审计工作时,企业的救济渠道、是否能够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建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
座谈会上,围绕企业涉法涉诉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参加调研的法官对于企业关心的问题予以了详细解答,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出了切实的建议,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现场提出监督建议,为下一步建立与建工企业沟通常态机制,与建工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出台全省统一参考适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指南等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此次贵州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贵阳中院和南明法院联动,合力为建工企业纾困解难,体现了贵州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体现了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是贵州法院系统近年来首次采取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下一步,贵州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将共同进一步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贵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要求,“要切实找准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自觉主动融入西部大开发中去,主动为贵州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贵州省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进一步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民商事审判、执行等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全面高质量服务保障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立足职能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审判的质效。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普遍反映发现事实与适用法律较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不易,贵州省法院将充分吸纳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建议,以此次走访调研为基础,进一步研究论证,尽快出台全省统一参照适用的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提高审判质效,为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乃至“十四五”期间贵州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良的司法服务。
三是建立常态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与企业沟通常态机制,不定期走访贵州省建工集团等辖区内各类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发展,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温暖和关怀。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检查等活动,推动贵州省法院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查各种损害营商环境优化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助力贵州省法院以切实的行动打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2021-05-12 15:07:07
本报记者 吴文俊
“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给建工企业带来了活力,也推动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良性发展!非常感谢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贵阳中院和南明区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上门与我们座谈,倾听我们的心声、理解我们的困难、解决我们的问题!”贵州建工集团负责人说道。
近日,贵州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佘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禄劲松一起,率三级法院联合调研小组,急企业之所需,与省建工企业代表就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中,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问题和希望法院能予解决的困难展开探讨、进行座谈,引导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时,如果原告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大量流动资金,可能给被告公司造成资金断裂等风险,法院能否酌情考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须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结算依据,但发包人久拖不决未开展审计工作时,企业的救济渠道、是否能够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建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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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围绕企业涉法涉诉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参加调研的法官对于企业关心的问题予以了详细解答,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出了切实的建议,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现场提出监督建议,为下一步建立与建工企业沟通常态机制,与建工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出台全省统一参考适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指南等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此次贵州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贵阳中院和南明法院联动,合力为建工企业纾困解难,体现了贵州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体现了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是贵州法院系统近年来首次采取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下一步,贵州省法院、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将共同进一步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贵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要求,“要切实找准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自觉主动融入西部大开发中去,主动为贵州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贵州省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全省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进一步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民商事审判、执行等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全面高质量服务保障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立足职能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审判的质效。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普遍反映发现事实与适用法律较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不易,贵州省法院将充分吸纳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建议,以此次走访调研为基础,进一步研究论证,尽快出台全省统一参照适用的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提高审判质效,为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乃至“十四五”期间贵州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良的司法服务。
三是建立常态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与企业沟通常态机制,不定期走访贵州省建工集团等辖区内各类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发展,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温暖和关怀。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检查等活动,推动贵州省法院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查各种损害营商环境优化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助力贵州省法院以切实的行动打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