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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其职 推动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建设 成都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垃圾分类职责

    2021-05-18 14:32:52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近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加快推进全流程分类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成都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通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和人均减量目标,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成都市城管委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成都市住建局负责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房)、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人管理工作,监督全市物业服务人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成都市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规划及配套文件制定工作,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建设完善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拆解中心在内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暂存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及配套文件。

      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经信、教育、财政、民政、公安、交通、科技、卫健、文广旅、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其他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充分履行分类投放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评价、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引导等。其中,市教育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处理体系;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就近处理;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供给,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总量控制计划。

      关于街道(镇)、社区(村)等基层部门相关职责职能,《通知》也有说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动员辖区内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现有不具备分类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分类改造工作,并对既有住宅区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给予补贴;对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责任。

      作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采购方的街道(镇)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监督分类收运合同履行,杜绝“混装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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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其职 推动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建设 成都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垃圾分类职责

    2021-05-18 14:32:52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近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加快推进全流程分类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成都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通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和人均减量目标,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成都市城管委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成都市住建局负责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房)、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人管理工作,监督全市物业服务人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成都市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规划及配套文件制定工作,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建设完善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拆解中心在内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暂存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及配套文件。

      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经信、教育、财政、民政、公安、交通、科技、卫健、文广旅、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其他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充分履行分类投放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评价、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引导等。其中,市教育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处理体系;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就近处理;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供给,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总量控制计划。

      关于街道(镇)、社区(村)等基层部门相关职责职能,《通知》也有说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动员辖区内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现有不具备分类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分类改造工作,并对既有住宅区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给予补贴;对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责任。

      作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采购方的街道(镇)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监督分类收运合同履行,杜绝“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