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07-11 10:18:18
“我们有专门的五级联动诉求收集机制,诉求不解决,‘上头’不答应。”赵志愿说。他说的“上头”,指的是云南省纪委、监委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通过该平台,基层群众诉求可以“直达”市级乃至省级。通过解决群众诉求,倒逼基层治理规范化,还让“五级联动”在精准扶贫监督领域大显身手。( 人民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
都说“别把村官不当干部”,是有一定道理的。看似芝麻绿豆点大的权力,其实与群众的利益关切至深,波及和影响面特别广,容不得半点轻视和大意。村干部缘何成为“微腐败”的高发群体,与自身所处环境、面临的约束限制是密不可分的,毫不客气地讲,正是因为在某些环节上不公开、不透明的运作,致使“跑偏越界”成为可能。规范约束村干部“小微权力”,不妨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让阳光公开成为一种常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根基,抓好基层工作,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核心作用,推进基层干部“能上能下”,促进履责担当。要把规范基层干部的小微权力作为切入口。”我们要想杜绝基层干部染指群众利益,让群众利益变成了“唐僧肉”,就得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内部监督及事务公开等机制。从基层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对村干部手中的“微权力”而言,同样如此。通过“捂子盖”“打掩护”的方式,遮住的必然是一片污垢。唯有全面、及时、彻底的公开,晒出“微权力”清单,架起全覆盖、无死角的“探照灯”,形成人民监督的强大阵势,才能让微权力贪腐无所遁形、无处藏身!
(南滩镇 吕小琴)
让基层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8-07-11 10:18:18
“我们有专门的五级联动诉求收集机制,诉求不解决,‘上头’不答应。”赵志愿说。他说的“上头”,指的是云南省纪委、监委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通过该平台,基层群众诉求可以“直达”市级乃至省级。通过解决群众诉求,倒逼基层治理规范化,还让“五级联动”在精准扶贫监督领域大显身手。( 人民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
都说“别把村官不当干部”,是有一定道理的。看似芝麻绿豆点大的权力,其实与群众的利益关切至深,波及和影响面特别广,容不得半点轻视和大意。村干部缘何成为“微腐败”的高发群体,与自身所处环境、面临的约束限制是密不可分的,毫不客气地讲,正是因为在某些环节上不公开、不透明的运作,致使“跑偏越界”成为可能。规范约束村干部“小微权力”,不妨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让阳光公开成为一种常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根基,抓好基层工作,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核心作用,推进基层干部“能上能下”,促进履责担当。要把规范基层干部的小微权力作为切入口。”我们要想杜绝基层干部染指群众利益,让群众利益变成了“唐僧肉”,就得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内部监督及事务公开等机制。从基层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对村干部手中的“微权力”而言,同样如此。通过“捂子盖”“打掩护”的方式,遮住的必然是一片污垢。唯有全面、及时、彻底的公开,晒出“微权力”清单,架起全覆盖、无死角的“探照灯”,形成人民监督的强大阵势,才能让微权力贪腐无所遁形、无处藏身!
(南滩镇 吕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