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 地方
  • /
  • 三农
  • /

    四川: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

    2020-09-11 21:41:24

      本报记者 胡斌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四川将累计建成443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

      如何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如何更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详细介绍。

      四大特点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具有明确责任主体、突出建设重点、突出建管并重、强化资金保障四大特点。

      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通报约谈和考核奖惩机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突出建设重点,明确以“10+3”现代农业园区为有效载体,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鱼米之乡”试点县和国家级、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示范创建,探索通路、通水、通网(物联网等)和平整土地“三通一平”整县示范模式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模式。

      突出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一体化。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元化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明确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落实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要求各地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制定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省域内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

      产能约提高10%-2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持续新建和改造提升,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全省保有量进一步增加。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大约提升1个等级左右,粮食产能大约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50公斤以上,特别是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项目区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要明显高于非项目区。到2022年四川省完成5000万亩建设任务后,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将能生产约占全省80%的粮食,对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将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同时,《实施意见》从强化建后管护和严格管控利用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利用保护的政策要求,支持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对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等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地方
  • /
  • 三农
  • /

    四川: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

    2020-09-11 21:41:24

      本报记者 胡斌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四川将累计建成443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

      如何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如何更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详细介绍。

      四大特点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具有明确责任主体、突出建设重点、突出建管并重、强化资金保障四大特点。

      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通报约谈和考核奖惩机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突出建设重点,明确以“10+3”现代农业园区为有效载体,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鱼米之乡”试点县和国家级、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示范创建,探索通路、通水、通网(物联网等)和平整土地“三通一平”整县示范模式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模式。

      突出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一体化。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元化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明确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落实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要求各地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制定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省域内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

      产能约提高10%-2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持续新建和改造提升,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全省保有量进一步增加。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大约提升1个等级左右,粮食产能大约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50公斤以上,特别是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项目区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要明显高于非项目区。到2022年四川省完成5000万亩建设任务后,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将能生产约占全省80%的粮食,对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将起到主要支撑作用。

      同时,《实施意见》从强化建后管护和严格管控利用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利用保护的政策要求,支持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对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等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