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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进一步优化科研资金管理 扩大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自主权

    2021-09-24 15:43:09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9月17日,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贵阳市将进一步优化科研资金管理,扩大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自主权。


      2021年8月,国家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对下一步的科研资金管理明确了方向。

      据了解,按照国家要求,同时结合贵阳市项目管理的实际,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拟从科目、间接费比例、下放预算调剂权、放宽留用政策、配备科研助理几个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科目调整方面,将现有11个直接费用科目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科目,不设比例限制,且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间接费比例调整方面,将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

      下放预算调剂权方面,将把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放宽留用政策方面,将改变以往结余资金留存使用后回收的规定,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

      配备科研助理方面,将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据介绍,贵阳市还将在一些科研经费票据要求、项目财务验收审计、科研经费包干制、劳务费支出范围、经费拨付等方面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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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进一步优化科研资金管理 扩大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自主权

    2021-09-24 15:43:09

      本网讯(记者 吴文俊)9月17日,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贵阳市将进一步优化科研资金管理,扩大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自主权。


      2021年8月,国家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对下一步的科研资金管理明确了方向。

      据了解,按照国家要求,同时结合贵阳市项目管理的实际,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拟从科目、间接费比例、下放预算调剂权、放宽留用政策、配备科研助理几个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科目调整方面,将现有11个直接费用科目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科目,不设比例限制,且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间接费比例调整方面,将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

      下放预算调剂权方面,将把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放宽留用政策方面,将改变以往结余资金留存使用后回收的规定,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

      配备科研助理方面,将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据介绍,贵阳市还将在一些科研经费票据要求、项目财务验收审计、科研经费包干制、劳务费支出范围、经费拨付等方面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