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 地方
  • /
  • 商经
  • /

    新规落地在即 电子烟脱去“糖衣”远离未成年人

    2022-04-12 14:49:03


    本报记者 李艳 文/图

      近年来,电子烟打着辅助戒烟、健康时尚等广告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烟民使用。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这意味着水果味电子烟将要退出市场。

      目前市场上还有水果味的电子烟销售吗?新规实行之后商家将受到哪些影响呢?

      记者走访多家电子烟销售店了解到,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期,大部分门店销售的电子烟未出现涨价的情况,但消费者集中购买导致部分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价格上涨,一些门店趁机涨价20%至30%。以某品牌其中一款水果口味电子烟为例,目前每盒售价最高已经由之前的99元上涨至130元。

      商家

      热门果味烟弹价格上涨

      部分客户开始囤货

      “烟味新时代,果味倒计时”“果味不多了,需要的抓紧囤货”“果味门店库存有限”……最近,喜欢抽电子烟的消费者可能发现,比较热门的水果口味烟弹已缺货,一些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还建议消费者多囤点。

      “每个门店情况不一样,我们店暂时没有涨价,仍是99元/盒,但购买单颗弹头已经由之前的33元涨至35元。不过每家店价格可能会不一样。”记者来到金牛区华侨城附近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时,刚好有消费者在店购买水果味的烟弹,店员向消费者说道:“有些口味还没有补货,现在买的话还能挑其他口味,喜欢的话可以多买一些,后面就没有了。”

      记者看到,店内货架上的电子烟80%以上都是水果口味,仅有少部分是烟草口味,且部分货架已经售空。针对价格问题,该店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一定,暂时还没有接到要涨价的相关通知。”

      记者联系到了一位电子烟的代理商,他表示《办法》出台后确实对市场影响很大。“很多经销商都开始向我大量要货。”该名代理商说。

      因政策规定禁止销售水果味烟弹,不少电子烟专卖门店库存极少,并取消了相关优惠活动。“先到先得,单口味每人限购五盒,龙井每人限购两盒!”青羊区太升南路附近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成都部分门店的某些口味出现了涨价,每盒售价最高已经由之前的99元上涨至130元。“最近大量囤货的消费者其实是少数,烟弹保质期只有18个月,买那么多抽不完就过期了。如果实在需要大量囤货,消费者可放冰箱保存。”据该名销售人员介绍。

      针对《办法》的出台,成都市民黄雪上个月底一次性购买了10盒橘子汽水、绿豆冰棒等不同口味的烟弹。黄雪告诉记者,禁售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后将不会再购买电子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喜欢抽电子烟的市民,是将电子烟作为戒烟过渡期使用的辅助产品。不少烟民从吸卷烟转向抽电子烟,或者使用电子烟来“帮助戒烟”,而这一点正是电子烟在广告中想要传递给消费者的。

      市民

      支持新规

      保护青少年遏制吸烟低龄化 

      德阳市民黄静坦言,非烟草口味电子烟之后停产,将会认真考虑戒烟。“最早吸电子烟是为了摆脱烟草依赖,但电子烟用久了也会上瘾。”黄静说,以后要是买不到就不会再抽了,并考虑通过运动健身等健康的方式戒烟。

      为什么要禁售水果味的电子烟呢?它与烟草味电子烟有什么区别呢?相关专家表示,如果是为了戒烟,有烟草口味就足够了。而像水果、花香等口味对青少年吸引力特别强,水果味电子烟味道清新,种类众多,比如草莓奶昔、海盐青柠、冰镇西瓜等。

      据悉,2004年电子烟诞生之初,“辅助戒烟产品”是它的标签。但随着近几年花样繁多、口味新颖的调味电子烟弹出现,这一产品早已突破“辅助戒烟”的标签,用“时尚”的“糖衣”俘获了众多年轻人。

      禁售水果味电子烟不仅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也是为了保护众多电子烟爱好者的身体健康。事实上,早在2021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用电子烟,过去30天有吸用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这说明调味电子烟对青少年有极强吸引力,下架成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趋势。

      “平时拿在手里总想吸两口,除了睡觉或特殊情况基本不离身。”来自成都的90后王港这样形容自己与电子烟的关系。自从2020年开始接触电子烟,曾经对传统卷烟无感甚至排斥的他“入了坑”,慢慢地形成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依赖”。

      近年来,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在年轻人中间成了一种潮流和时尚,甚至人群逐渐低龄化、女性化。

      据了解,市场上电子烟产品种类繁多,但大多是由电源、雾化部件和控制单元组成。在电源供电和控制单元的作用下,雾化部件中的烟液受热雾化成烟雾和可吸入的气溶胶,从而让使用者产生“抽烟”的体验。与传统卷烟不同,“调味”是电子烟吸引人们关注、尝试并且持续使用重要原因之一。

      据艾媒咨询《2021-2022年全球电子烟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60.9%的中国消费者更加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的电子烟,68.5%的中国消费者最喜欢的电子烟口味是水果味。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数电子烟店铺的墙上都贴有客户群二维码,以方便进行线上交易。顾客可以通过添加微信、朋友圈微商等方式在线购买,而这种方式并不会强制验证身份。

      行业

      “调味”电子烟将禁售

      零售店该何去何从? 

      近年来,一些知名电子烟品牌以“经销店+专卖店”的方式在全国快速铺开。

      “调味”电子烟对电子烟商家来说有多重要?“烟草口味原本就比水果味销量差,办法正式实施后肯定会流失一大部分客户。” 在德阳经营电子烟实体店的曾琳告诉记者,“调味”电子烟占目前市场销售量的70%以上,只让卖烟草味的电子烟,意味着大量电子烟零售终端将面临着不小的困境。

      曾琳对新规出台后的电子烟市场前景表示担忧。“新规定要求只能销售烟草味的电子烟烟弹,这种口味恰恰是销量最差的一款。”曾琳表示,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就是因为不喜欢传统香烟的味道,又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才选择电子烟,规定实施后影响不小。

      “办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过渡期让我们不知道后期怎么做。”曾琳如是说。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令部分店主倍感焦虑的,是整个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我们也在观望,如果严格执行新规,那我们有没有资格卖电子烟以及是不是只能卖一种电子烟,都是需要打个问号。”一名店主表示。

      除限制电子烟口味之外,《办法》的一些条例也备受业界关注。其中第九条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这意味着新规实施后,国内电子烟从生产到销售将完全处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

      此外,《办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地方
  • /
  • 商经
  • /

    新规落地在即 电子烟脱去“糖衣”远离未成年人

    2022-04-12 14:49:03


    本报记者 李艳 文/图

      近年来,电子烟打着辅助戒烟、健康时尚等广告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烟民使用。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这意味着水果味电子烟将要退出市场。

      目前市场上还有水果味的电子烟销售吗?新规实行之后商家将受到哪些影响呢?

      记者走访多家电子烟销售店了解到,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期,大部分门店销售的电子烟未出现涨价的情况,但消费者集中购买导致部分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价格上涨,一些门店趁机涨价20%至30%。以某品牌其中一款水果口味电子烟为例,目前每盒售价最高已经由之前的99元上涨至130元。

      商家

      热门果味烟弹价格上涨

      部分客户开始囤货

      “烟味新时代,果味倒计时”“果味不多了,需要的抓紧囤货”“果味门店库存有限”……最近,喜欢抽电子烟的消费者可能发现,比较热门的水果口味烟弹已缺货,一些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还建议消费者多囤点。

      “每个门店情况不一样,我们店暂时没有涨价,仍是99元/盒,但购买单颗弹头已经由之前的33元涨至35元。不过每家店价格可能会不一样。”记者来到金牛区华侨城附近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时,刚好有消费者在店购买水果味的烟弹,店员向消费者说道:“有些口味还没有补货,现在买的话还能挑其他口味,喜欢的话可以多买一些,后面就没有了。”

      记者看到,店内货架上的电子烟80%以上都是水果口味,仅有少部分是烟草口味,且部分货架已经售空。针对价格问题,该店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一定,暂时还没有接到要涨价的相关通知。”

      记者联系到了一位电子烟的代理商,他表示《办法》出台后确实对市场影响很大。“很多经销商都开始向我大量要货。”该名代理商说。

      因政策规定禁止销售水果味烟弹,不少电子烟专卖门店库存极少,并取消了相关优惠活动。“先到先得,单口味每人限购五盒,龙井每人限购两盒!”青羊区太升南路附近的某品牌电子烟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成都部分门店的某些口味出现了涨价,每盒售价最高已经由之前的99元上涨至130元。“最近大量囤货的消费者其实是少数,烟弹保质期只有18个月,买那么多抽不完就过期了。如果实在需要大量囤货,消费者可放冰箱保存。”据该名销售人员介绍。

      针对《办法》的出台,成都市民黄雪上个月底一次性购买了10盒橘子汽水、绿豆冰棒等不同口味的烟弹。黄雪告诉记者,禁售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后将不会再购买电子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喜欢抽电子烟的市民,是将电子烟作为戒烟过渡期使用的辅助产品。不少烟民从吸卷烟转向抽电子烟,或者使用电子烟来“帮助戒烟”,而这一点正是电子烟在广告中想要传递给消费者的。

      市民

      支持新规

      保护青少年遏制吸烟低龄化 

      德阳市民黄静坦言,非烟草口味电子烟之后停产,将会认真考虑戒烟。“最早吸电子烟是为了摆脱烟草依赖,但电子烟用久了也会上瘾。”黄静说,以后要是买不到就不会再抽了,并考虑通过运动健身等健康的方式戒烟。

      为什么要禁售水果味的电子烟呢?它与烟草味电子烟有什么区别呢?相关专家表示,如果是为了戒烟,有烟草口味就足够了。而像水果、花香等口味对青少年吸引力特别强,水果味电子烟味道清新,种类众多,比如草莓奶昔、海盐青柠、冰镇西瓜等。

      据悉,2004年电子烟诞生之初,“辅助戒烟产品”是它的标签。但随着近几年花样繁多、口味新颖的调味电子烟弹出现,这一产品早已突破“辅助戒烟”的标签,用“时尚”的“糖衣”俘获了众多年轻人。

      禁售水果味电子烟不仅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也是为了保护众多电子烟爱好者的身体健康。事实上,早在2021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用电子烟,过去30天有吸用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这说明调味电子烟对青少年有极强吸引力,下架成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趋势。

      “平时拿在手里总想吸两口,除了睡觉或特殊情况基本不离身。”来自成都的90后王港这样形容自己与电子烟的关系。自从2020年开始接触电子烟,曾经对传统卷烟无感甚至排斥的他“入了坑”,慢慢地形成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依赖”。

      近年来,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在年轻人中间成了一种潮流和时尚,甚至人群逐渐低龄化、女性化。

      据了解,市场上电子烟产品种类繁多,但大多是由电源、雾化部件和控制单元组成。在电源供电和控制单元的作用下,雾化部件中的烟液受热雾化成烟雾和可吸入的气溶胶,从而让使用者产生“抽烟”的体验。与传统卷烟不同,“调味”是电子烟吸引人们关注、尝试并且持续使用重要原因之一。

      据艾媒咨询《2021-2022年全球电子烟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60.9%的中国消费者更加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的电子烟,68.5%的中国消费者最喜欢的电子烟口味是水果味。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数电子烟店铺的墙上都贴有客户群二维码,以方便进行线上交易。顾客可以通过添加微信、朋友圈微商等方式在线购买,而这种方式并不会强制验证身份。

      行业

      “调味”电子烟将禁售

      零售店该何去何从? 

      近年来,一些知名电子烟品牌以“经销店+专卖店”的方式在全国快速铺开。

      “调味”电子烟对电子烟商家来说有多重要?“烟草口味原本就比水果味销量差,办法正式实施后肯定会流失一大部分客户。” 在德阳经营电子烟实体店的曾琳告诉记者,“调味”电子烟占目前市场销售量的70%以上,只让卖烟草味的电子烟,意味着大量电子烟零售终端将面临着不小的困境。

      曾琳对新规出台后的电子烟市场前景表示担忧。“新规定要求只能销售烟草味的电子烟烟弹,这种口味恰恰是销量最差的一款。”曾琳表示,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就是因为不喜欢传统香烟的味道,又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才选择电子烟,规定实施后影响不小。

      “办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过渡期让我们不知道后期怎么做。”曾琳如是说。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令部分店主倍感焦虑的,是整个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我们也在观望,如果严格执行新规,那我们有没有资格卖电子烟以及是不是只能卖一种电子烟,都是需要打个问号。”一名店主表示。

      除限制电子烟口味之外,《办法》的一些条例也备受业界关注。其中第九条规定,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这意味着新规实施后,国内电子烟从生产到销售将完全处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

      此外,《办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