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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明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 严格养殖经营行政审批

    2020-03-25 15:27:50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了解,四川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分别是国家一级:中华鲟、白鲟、达氏鲟;国家二级:大鲵(娃娃鱼)、细痣疣螈、大凉疣螈、水獭、小爪水獭、胭脂鱼、川陕哲罗鲑。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如岩原鲤、鲈鲤、重口裂腹鱼、中华鳖(甲鱼)、乌龟、黄河高原鳅等;有大鲵(娃娃鱼)、胭脂鱼、岩原鲤、中华鳖、施氏鲟、西伯利亚鲟、匙吻鲟、暹罗鳄、乌龟、花龟等18个依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

      以下水生野生动物

      可以依法依规利用

      四川省水产局二级调研员袁野介绍说,人工种群是可以依法依规利用的,所谓人工种群,是指人工繁育的子二代(孙辈)以上的水生野生动物。

      另外,除上述名录以外的水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很多是国家鼓励依法养殖的。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黄鳝、黄颡鱼(黄辣丁)、乌鳢(乌鱼)、长吻鮠、大口鲇、中华倒刺鲃(清波)、翘嘴鲌、白甲鱼、圆口铜鱼、铜鱼、鳜、长薄鳅等;《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的牛蛙、美国青蛙、虹鳟、班点叉尾鮰等。

      申请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需满足五方面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后,方可依法申请利用。”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杜军介绍,目前,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核定:一是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普遍成熟,形成了规范的技术操作流程或人工繁育技术标准;二是物种种群可以满足人工繁育要求,人工繁育活动不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野外种源仅作人工群体改良等特定用途;三是人工繁育物种的繁育种源为子二代以上个体(包含子二代);四是相关繁育活动对野外物种保护有促进作用,比如开展增殖放流;五是相关繁育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文明要求,不应对国家形象、对外交流、物种保护等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把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纳入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个人或企业提出申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每年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年度审验,五年到期后重新按申办程序换证。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按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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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15:27:50

      本报讯(记者 胡斌)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了解,四川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分别是国家一级:中华鲟、白鲟、达氏鲟;国家二级:大鲵(娃娃鱼)、细痣疣螈、大凉疣螈、水獭、小爪水獭、胭脂鱼、川陕哲罗鲑。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如岩原鲤、鲈鲤、重口裂腹鱼、中华鳖(甲鱼)、乌龟、黄河高原鳅等;有大鲵(娃娃鱼)、胭脂鱼、岩原鲤、中华鳖、施氏鲟、西伯利亚鲟、匙吻鲟、暹罗鳄、乌龟、花龟等18个依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品种,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

      以下水生野生动物

      可以依法依规利用

      四川省水产局二级调研员袁野介绍说,人工种群是可以依法依规利用的,所谓人工种群,是指人工繁育的子二代(孙辈)以上的水生野生动物。

      另外,除上述名录以外的水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很多是国家鼓励依法养殖的。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黄鳝、黄颡鱼(黄辣丁)、乌鳢(乌鱼)、长吻鮠、大口鲇、中华倒刺鲃(清波)、翘嘴鲌、白甲鱼、圆口铜鱼、铜鱼、鳜、长薄鳅等;《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的牛蛙、美国青蛙、虹鳟、班点叉尾鮰等。

      申请利用水生野生动物

      需满足五方面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后,方可依法申请利用。”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杜军介绍,目前,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核定:一是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普遍成熟,形成了规范的技术操作流程或人工繁育技术标准;二是物种种群可以满足人工繁育要求,人工繁育活动不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野外种源仅作人工群体改良等特定用途;三是人工繁育物种的繁育种源为子二代以上个体(包含子二代);四是相关繁育活动对野外物种保护有促进作用,比如开展增殖放流;五是相关繁育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文明要求,不应对国家形象、对外交流、物种保护等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把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纳入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个人或企业提出申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每年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年度审验,五年到期后重新按申办程序换证。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按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