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0:13:02
本报记者 李鹏飞
12月1日,四川德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与成都、眉山、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布,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当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决定》解读会,对此进行了详尽解读。
据悉,《决定》出台形式全国首创。近年来,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案例不在少数,或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或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合作,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和总体谋划,形成一个层级更高、效力更强的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引领还属首次。
《决定》规范内容强调“七大协同”。主要包括:协同目标原则、协同平台建设、协同重点领域、协同规划计划、协同项目推进、协同法规实施、协同能力提升。
《决定》出台程序突出“四个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审议、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内容一致。据介绍,在省委、市委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成德眉资四市同步推进《决定》起草工作,通过协商论证、专题研究、意见征求等多种方式,就《决定》的目标定位、体例结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了一致。《决定(草案)》基本成熟之后,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逐级呈报市委、省委。其后,四市同步提交各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定于2021年12月1日同一天发布《决定》全文,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决定》。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在各自市委领导下,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商定采用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形成更高效力的协作制度机制,编制更加协调的立法规划计划,建立更加完善的立法互动模式,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再上新台阶,助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注入法治动力。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担当担责,尤其在立法层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了系列经验做法,为《决定》的出台提供了实践素材和基本参考。
四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制定《成德眉资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系办法》,已围绕“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立法协作”“出台协同立法《决定》”等达成共识,推动协同立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进展。
在实践基础上,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牵头推进《决定》起草工作,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创新协同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对标学习长三角、京津冀、川云贵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川云贵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的成功经验,系统总结成德眉资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表决通过的《决定》。
2021-12-03 10:13:02
本报记者 李鹏飞
12月1日,四川德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与成都、眉山、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布,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当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决定》解读会,对此进行了详尽解读。
据悉,《决定》出台形式全国首创。近年来,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案例不在少数,或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或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合作,但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和总体谋划,形成一个层级更高、效力更强的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引领还属首次。
《决定》规范内容强调“七大协同”。主要包括:协同目标原则、协同平台建设、协同重点领域、协同规划计划、协同项目推进、协同法规实施、协同能力提升。
《决定》出台程序突出“四个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审议、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内容一致。据介绍,在省委、市委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成德眉资四市同步推进《决定》起草工作,通过协商论证、专题研究、意见征求等多种方式,就《决定》的目标定位、体例结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了一致。《决定(草案)》基本成熟之后,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逐级呈报市委、省委。其后,四市同步提交各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定于2021年12月1日同一天发布《决定》全文,定于2022年1月1日同一天正式实施《决定》。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在各自市委领导下,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商定采用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形成更高效力的协作制度机制,编制更加协调的立法规划计划,建立更加完善的立法互动模式,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再上新台阶,助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注入法治动力。
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担当担责,尤其在立法层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了系列经验做法,为《决定》的出台提供了实践素材和基本参考。
四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制定《成德眉资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系办法》,已围绕“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立法协作”“出台协同立法《决定》”等达成共识,推动协同立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进展。
在实践基础上,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牵头推进《决定》起草工作,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创新协同立法的模式和路径,对标学习长三角、京津冀、川云贵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川云贵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的成功经验,系统总结成德眉资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表决通过的《决定》。